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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 Win win situation??? 以後, 經由朋友的回應, 才得知原來我的祖國, 中華民國, 台灣, 有些獨一無二, 與眾不同的法律.  例如; 任何雙方所簽訂之協議, 或契約, 如不經過律師公證, 就無效.  也就是說, 在祖國, 台灣的一切字據, 條款, 及合約, 就算已是白紙黑字, 雙方簽名.  如無律師公證, 通通比衛生紙還不如.  幸好我是一窮二白.  在台灣沒錢可出借, 更無房產可出租.  所以也不用擔憂, 收不到錢, 要打官司時, 借據或租約的合法性. 


好一陣子, 沒跟你聊生活英文了.  今天就來聊聊 How much is too much?!  這句常用的話, 在不同的情況下, 有不同的意思.  像是如果指在 Win win situation??? 中那位偽造學歷者, 非但死不認錯, 還要反咬一大口.  就是 How much is too much?  實在太過份了.  到底要囂張到什麼地步? 


有一位好友, 在多年前到美國.  那時的 lottery 樂透彩劵, 不像現在這樣多元化.  jackpot 最大獎, 金額也較少.  只有上千萬(美元, 本篇所提及的金額都是美元), 不像現在常常上億.  有一回, 多次開獎, 沒人中.  jackpot 已累積到近千萬.  他買的樂透彩劵, 其中一張竟在五個數字內, 中了四個.  當時還沒網路可查.  心想五中四, 那麼沒有數百萬, 起碼也有數十萬.  讓他興奮得, 一夜無眠.  結果居然, 只有八百元.  連上千都沒.  所有新車, 房屋的美夢, 也都雲消霧散.  只有繼續努力唸書.  這時也就是 How much is too much!  錢是永遠也不嫌多的! 

How much is too much?!  多少是太多?!  就像中文的歇後語.  後面都接著一句, 不必說出口, 聽者就能心會意領的話.  前者接的是, It’s really too much!  實在是太過份了!  後者接的是, It’s never too much!   絕不嫌多!  全看當時的情況而定.  這種用語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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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ey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