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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 在一個法院審案的電視節目中, 看到一段法官與被告的對話.  讓我心有戚戚焉, 不自禁地, 淚流滿面.  就把已寫了一大半的其他文章撂下, 先與你聊聊我的感受. 

由兩造雙方的衣著, 談吐看來, 應該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中產階級.  原告是 handyman 巧手工匠.  多年來, 長期為被告做各種房屋維修工作.  因為被告有些失智, 由有 power of attorney 代理權的女兒代表出庭.  官司起因於, 女兒要收回母親多年來, 租給原告的院子一角, 停車位.  又拒絕歸還, 已預收的月租US$150.  她的理由是, 他放了一些梯子等大型工具, 在她母親的車庫多年.  她母親應向他收錢, 等等. 

只見她又說及, 她必須時常奔波於, 自己家和母親家.  蠟燭兩頭燒, 精疲力盡.  說著, 說著, 就眼中含淚.  這時, 法官問她  :  妳可有其他的手足, 可以分勞?!” 

只聽得, 她說  :  “Yes, on the paper I have a sister.”  在法律上, 我是有一個姊妹.”  邊說, 眼淚就不停地流下. 

法官告訴她, 她自己也是要照顧年邁, 健康不佳的雙親.  很能瞭解她的辛苦.  我則更能感受到, 她的無奈與痛苦.  責任要由某人, 一肩挑起.  但如有任何差錯或不滿時, 出一張嘴, 跳出來冷嘲熱諷, 大加指責的人, 就多了.  凡事只有親身經歷, 才能真正體會那份痛楚. 

也是常有人, 問我同樣的話.  妳可有其他的手足, 可以分勞?!”  從小就羨慕別人, 有一大堆兄弟姊妹.  大家搶吃的, 玩的, 好不熱鬧.  現在更羨慕別人, 兄友弟恭, 手足情深.  我那on the paper 的兄弟, 待我比陌路人還不如, 恨我比亮瑜之爭還更甚.  2005, 爸爸生病後.  我的世界, 就像爸爸以前跟我提過的一樣, 變得孤苦無奈.  我身邊所愛, 和愛我的人, 也都受到牽連.  跟著受磨難, 冤屈.  無由來地被辱罵, 被戴上極其嚴重的罪名帽子.  我除了痛心, 和道歉以外, 無法改善, 任何情況.  心頭的沉與痛, 已快超過我所能擔.  每次回美, 就像返穴療傷的小動物.  為了下一次的奉旨返台, 略事調適身心. 


* on the paper,
paper 指的是legal document 法律文件.  black & white 中提及的,  black & white 白紙黑字, 意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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