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 在一個法院審案的電視節目中, 看到一段法官與被告的對話. 讓我心有戚戚焉, 不自禁地, 淚流滿面. 就把已寫了一大半的其他文章撂下, 先與你聊聊我的感受.
由兩造雙方的衣著, 談吐看來, 應該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中產階級. 原告是 handyman 巧手工匠. 多年來, 長期為被告做各種房屋維修工作. 因為被告有些失智, 由有 power of attorney 代理權的女兒代表出庭. 官司起因於, 女兒要收回母親多年來, 租給原告的院子一角, 停車位. 又拒絕歸還, 已預收的月租US$150. 她的理由是, 他放了一些梯子等大型工具, 在她母親的車庫多年. 她母親應向他收錢, 等等.
只見她又說及, 她必須時常奔波於, 自己家和母親家. 蠟燭兩頭燒, 精疲力盡. 說著, 說著, 就眼中含淚. 這時, 法官問她 : “妳可有其他的手足, 可以分勞?!”
只聽得, 她說 : “Yes, on the paper I have a sister.” “在法律上, 我是有一個姊妹.” 邊說, 眼淚就不停地流下.
法官告訴她, 她自己也是要照顧年邁, 健康不佳的雙親. 很能瞭解她的辛苦. 我則更能感受到, 她的無奈與痛苦. 責任要由某人, 一肩挑起. 但如有任何差錯或不滿時, 出一張嘴, 跳出來冷嘲熱諷, 大加指責的人, 就多了. 凡事只有親身經歷, 才能真正體會那份痛楚.
也是常有人, 問我同樣的話. “妳可有其他的手足, 可以分勞?!” 從小就羨慕別人, 有一大堆兄弟姊妹. 大家搶吃的, 玩的, 好不熱鬧. 現在更羨慕別人, 兄友弟恭, 手足情深. 我那on the paper 的兄弟, 待我比陌路人還不如, 恨我比亮瑜之爭還更甚. 從2005年, 爸爸生病後. 我的世界, 就像爸爸以前跟我提過的一樣, 變得孤苦無奈. 我身邊所愛, 和愛我的人, 也都受到牽連. 跟著受磨難, 冤屈. 無由來地被辱罵, 被戴上極其嚴重的罪名帽子. 我除了痛心, 和道歉以外, 無法改善, 任何情況. 心頭的沉與痛, 已快超過我所能擔. 每次回美, 就像返穴療傷的小動物. 為了下一次的奉旨返台, 略事調適身心.
* on the paper, 這paper 指的是legal document 法律文件. 和 black & white 中提及的, black & white 白紙黑字, 意思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