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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重新拾筆, 在這兒寫文時, 雖然立意要 write anything about everything 無所不談.  但因為我一向不喜歡, 也不善與人爭.  我也一直有政治, 宗教, 運動, 三不談原則.  在此當然要遵行.  另外在教學時, 由家長那兒, 學到的教訓.  知道不是每一個人, 都有被指正的雅量.  也不是每一個人, 都願意由錯誤中學習, 改進.  已讓我這直腸子的雞婆個性, 冷縮不少.  很多話題寫了一半, 就擱在一旁, 就怕引起反彈.  讓自己難過, 還被修理. 

 

在此寫文章對我說來, 是關起門來, 真誠面對自家人.  所有的話題, 都是以愛為出發點.  恨鐵不成鋼.  希望我們有所改進.  不要把頭埋在沙裡, 或坐井觀天.  以為自己已是完美無缺, 而錯失改善的良機, 無法真正進升入更佳的層次. 

錯誤的訊息文中, 所提到的那些神勇不怕死的台灣同胞, 全是真有其人.  很抱歉, 90%是男性.  也許一般女性, 比較不好逞強.  其中由台灣來的旅客, 與移居美國的台灣同胞, 各半.  而教育程度, 也由高中畢業, 到博士不等.  其中最讓我生氣的是, 兩位做父親的.  只因兒子坐安全椅哭鬧, 就任由小娃娃躺, 或坐在車內地上.  這樣從外面看不見, 才不會被罰.  不但萬分危險, 而且荒謬之至.  我講到幾近翻臉, 也沒用. 

其實繫安全帶, 娃娃坐安全椅, 孩童不得坐前座, 這些事都是為了自身安全, 不必國家立法, 就應該自行做到.  難道下樓要乘電梯, 或走樓梯, 不能由窗戶直接跳出去.  不會游泳的人, 不要從水深處下水, 等等, 也要等政府立法, 才遵行嗎?! 

當然, 也不是每一個老外, 都乖乖地繫上安全帶.  像是人所皆知的戴安娜車禍.  全車四人中, 唯一生還的人, 也就是唯一繫了安全帶的人.  早期的安全帶材質比較硬, 也比較不能調整.  綁上確實不舒服.  像我就得在安全帶上, 另加一個護套, 否則會擦傷肩, .  我那身高188公分, 100公斤的美國爸爸.  雖身為警察, 也常被安全帶勒得很難過, 而偷雞把安全帶斜斜披掛在胸前, 沒有真正鎖入安全鎖.  被我說過幾次後, 就再也沒有作假了.  什麼都要等到有法規才做, 那就失去了一個作為人的基本條件. 

那些有待完成的我說我說”, 我一直還在猶豫, 是否應該寫完, 貼上?!  Can you give me an advice please?  Should I or should I not?!  請你告訴我, 是該還是不該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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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ey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