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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是一個不愛看醫生, 儘量不吃藥, 又逃避治療的人.  還喜歡問醫生各種各樣的問題, 對所有的病情, 藥物, 療程, 都要了解得一清二楚.  所以我就是那種, 每一位醫生最害怕的惡夢級病人. 

25號開始, 我的過敏性咳嗽就越來越嚴重.  當晚在 Chris 家的聚餐, 我和另兩位友人的咳嗽, 彼起此伏, 像助興的交響樂一樣.  三個人還吃掉一大包的 cough drop 咳嗽糖.  到了26, 27, 我還是拖延, 不肯去看醫生.  28號起床後, 看到右眼靠外邊的眼白, 全都變成血紅色.  我也沒太驚慌.  因為兩年多前, 我就曾因嚴重咳嗽, 引起眼睛微血管破裂, 出血.  只是沒這麼可怕. 

到吃中飯時, 突然右手中間三指的指尖發麻.  拿在手中的東西掉落地上.  我這才有些緊張.  打電話給我的 family doctor 家庭醫生.  結果不出我所料, 她要我馬上去ER Emergency Room 急診室.  因為眼睛出血, 和指尖發麻, 都是 stroke 中風的症狀.  遇到這種情況, 光去醫師診所是不濟事的.  只有到醫院的急診室, 去做詳細的檢查才是正途. 

我也還是沒有乖乖地, 馬上去急診室.  還和我家庭醫生的護士, 討價還價.  又出門辦了些急事.  後來家庭醫生診所又再打電話, 來催駕.  我才於近六點時被押到急診室報到.  因為吃了咳嗽藥, 沒多久, 我就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等被叫醒, 去量血壓, 身高, 體重.  詢問醫療保險資料時, 已是近九點.  並被告知那天下午以來, 一共有七十多個病患, 到急診室報到. 

又再等了好一會兒, 才與助理醫生說上話.  抽血後, 再被送去照X, 和做 CT Scan 斷層掃瞄.  結果, 不是中風.  醫生為了確定, 把我眼睛麻醉, 塗上碘.  仔細檢查, 才告訴我右眼被刮傷, 引起出血.  給了我一小瓶抗生素眼藥水.  並建議我, 再留院觀察24小時.  我當然是, 選擇逃之夭夭.  回到家, 已是近清晨兩點鐘. 

這是我來美後, 第四次進出急診室.  是在台灣經驗的兩倍.  今天就聊到此.  其他的急診室經驗, 日後再聊.  我的右手指尖發麻, 是幾年前的車禍後遺症之一.  只是這次比較嚴重.  其實, 在有任何中風症狀之後的24小時, 都要注意.  以免錯失治療的黃金時機. 

頂頭的相片是進急診室前照的.  祝你和你家人, 都有一個健康又快樂的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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